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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藥師了解詳情核準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修改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替雷利珠單抗注射液
商品名稱:百澤安
英文名稱:TislelizumabInjection
漢語拼音:TileilizhuDankangZhusheye
成份
活性成份:替雷利珠單抗,針對程序性死亡受體-1(PD-1)的人源化單克隆抗體(IgG4變體)。 輔料:檸檬酸鈉二水合物、檸檬酸一水合物、L-組氨酸鹽酸鹽一水合物、L-組氨酸、海藻糖二水合物、聚山梨酯20和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澄清至可帶輕微乳光,無色至淡黃色液體。
適應癥
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本品適用于至少經(jīng)過二線系統(tǒng)化療的復發(fā)或難治性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療。 本適應癥是基于一項單臂臨床試驗的客觀緩解率和緩解持續(xù)時間結果給予的附條件批準。本適應癥的完全批準將取決于正在開展中的確證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能否證實本品治療相對于標準治療的顯著臨床獲益。 尿路上皮癌 本品適用于PD-L1高表達的含鉑化療失敗包括新輔助或輔助化療12個月內進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療。 本適應癥是基于一項單臂臨床試驗的客觀緩解率和緩解持續(xù)時間結果給予的附條件批準。本適應癥的完全批準將取決于正在開展中的確證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能否證實本品治療相對于標準治療的顯著臨床獲益。 非小細胞肺癌 本品聯(lián)合紫杉醇和卡鉑用于不可手術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 本品聯(lián)合培美曲塞和鉑類化療用于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陰性和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陰性、不可手術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 肝細胞癌 本品適用于至少經(jīng)過一種全身治療的肝細胞癌(HCC)的治療。 本適應癥是基于一項II期臨床試驗的客觀緩解率和總生存期結果給予的附條件批準。 本適應癥的完全批準將取決于正在開展中的確證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能否證實本品治療相對于標準治療的顯著臨床獲益。
規(guī)格
10ml:100mg
用法用量
本品須在有腫瘤治療經(jīng)驗的醫(yī)生指導下用藥。 在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中使用本品應選擇PD-L1高表達的患者。PD-L1表達由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方法進行評估。 PD-L1表達是通過免疫組化法進行測定,PD-L1高表達定義為: ?如果腫瘤浸潤免疫細胞數(shù)>1%,則定義為≥25%的腫瘤細胞或≥25%的免疫細胞存在PD-L1表達; ?如果腫瘤浸潤免疫細胞數(shù)≤1%,則定義為≥25%的腫瘤細胞或所有免疫細胞(100%)存在PD-L1表達。 推薦劑量 本品采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推薦劑量為200mg,每3周給藥1次。用藥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xiàn)不可耐受的毒性。 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時,若為同日給藥則先輸注本品。 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療效反應(例如最初幾個月內腫瘤暫時增大或出現(xiàn)新的病灶,隨后腫瘤縮小或新病灶消失)。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wěn)定或持續(xù)減輕,即使有初步的疾病進展表現(xiàn),基于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xù)應用本品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 根據(jù)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永久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有關暫停給藥和永久停藥的指南,請參見表lo有關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管理的詳細指南,請參見[注意事項]。?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 適用于非肝細胞癌患者:輕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無需進行劑量調整,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使用,沒有對重度肝功能異?;颊哌M行本品的相關研究。 適用于肝細胞癌患者:輕度、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無需調整劑量,沒有對重度肝功能異常患者進行本品的相關研究。 腎功能不全 目前本品尚無針對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數(shù)據(jù),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使用。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應在醫(yī)生指導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兒童人群 尚無本品在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shù)據(jù)。 老年人群 本品目前在365歲的老年患者中應用建議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慎用,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給藥方法 本品僅供靜脈輸注使用。第一次輸注時間應不短于60分鐘;如果耐受良好,則后續(xù)每一次輸注時間應不短于30分鐘。輸注時所采用的輸液管須配有一個無菌、無熱原、低蛋白結合的輸液管過濾器(孔徑0.2或0.22pm)。 本品不得采用靜脈推注或單次快速靜脈注射給藥。將本品用注射用氯化鈉溶液(9mg/ml,0.9%)稀釋至l~5mg/ml之間的濃度后進行靜脈輸注。 給藥前藥品的稀釋指導如下: 溶液制備和輸液 ?請勿搖晃藥瓶。 ? 藥品從冰箱中取出后,稀釋前可在室溫下(25。。及以下),最長放置2小時。 ?應目視檢查注射用藥是否存在懸浮顆粒和變色的情況。本品是一種澄清至微乳光、無色至淡黃色液體。如觀察到可見顆?;虍惓n伾?,應棄用藥物。 ? 抽取兩瓶本品注射液(共20ml,含本品200mg),轉移到含有注射用氯化鈉溶液(9mg/ml,0.9%)的靜脈輸液袋中,制備終濃度范圍為l~5mg/ml。將稀釋液緩慢翻轉混勻。 ? 本品不含任何防腐劑。建議從冰箱取出后立即進行溶液制備,稀釋后溶液建議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稀釋液可保存不超過24小時,該24小時包括冷藏條件下(2~8°C)儲存不超過20小時,以及恢復至室溫(25°C及以下)且完成輸液不超過4小時。 ?本品不得冷凍。 ?請勿使用同一輸液管與其他藥物同時給藥。 ?本品僅供一次性使用。必須丟棄藥瓶中剩余的任何未使用的藥物。
不良反應
本說明書描述了在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可能由本品引起的不良反應近似發(fā)生率。由于臨床試驗在各種不同條件下進行,因此在不同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的發(fā)生率不能直接比較,也可能不能反映臨床實踐中的實際發(fā)生率。 安全性特性總結 單藥治療 本產品單藥治療的安全性信息來自五項單藥臨床研究(BGB-A317-001[N=451],BGB-A317-102[N=300]、 BGB-A317-203[N=70]、 BGB-A317-204[N=113])和BGB-A317-208[N=249],共涉及1183例患者。腫瘤類型包括肝細胞癌(N=317)、尿路上皮癌(N=152)、非小細胞肺癌(N=105)、食道癌(N=81)、胃癌(N=78)、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N=70)、結直腸癌(N=54)、卵巢癌(N=51)、腎細胞癌(N=37)、黑色素瘤(N=36)、乳腺癌(N=32)、頭頸部鱗狀細胞癌(N=29)、鼻咽癌(N=27)、膽管癌(N=18)、胰腺癌(N=1O)、小細胞神經(jīng)內分泌癌(N=1O)、肉瘤(N=10)、間皮瘤(N=9)、宮頸癌(N=7)、及其他患者數(shù)少于7的腫瘤(N=50)。上述五個研究中745例接受了200mg每3周1次的本品治療,355例接受了5mg/kg每3周1次的本品治療,各有26例分別接受了2mg/kg或5mg/kg每2周1次的本品治療,21例接受了2mg/kg每3周1次的本品治療,7例接受了10mg/kg每2周1次的本品治療,3例接受了0.5mg/kg每2周1次的本品治療。本品中位給藥時間為17周(范圍:0.6~160.4周),36.0%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療26個月,19.9%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療212個月。 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1183例患者中所有級別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為63.9%,發(fā)生率210%的不良反應包括: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皮疹及疲乏。3級及以上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為17.3%,發(fā)生率N1%的包括: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Y-谷氨酰轉移酶升高、貧血、肺炎(非感染性)及肺部感染。與化療聯(lián)合治療本產品與化療聯(lián)合一線治療鱗狀及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信息來自三項臨床研究BGB-A317-307[N=238],BGB-A317-304[N=222]和BGB-A317-206非小細胞肺癌隊列[N=37],共涉及497例患者?;颊呔邮芰?00mg每3周1次的本品治療。本品中位給藥時間為31.9周(范圍:2.9-7&7周),66.2%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個月,12.7%的患者接受本品治療二12個月。 接受本品聯(lián)合治療的497例患者所有級別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為83.5%,發(fā)生≥20%的不良反應包括(研究者判定為與本品相關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貧血、白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減少癥、血小板減少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發(fā)生率22%的3級及以上不良反應包括(研究者判定為與本品相關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中性粒細胞減少癥(15.9%)、白細胞減少癥(9.7%)、貧血(6.0%)、血小板減少癥(6.0%)、肺部炎癥(非感染性)(2.8%)和皮疹(2.2%)- 不良反應匯總表 表2列出了本品在臨床研究中單藥治療(1183例患者)或與化療聯(lián)合治療(497例患者)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本品單藥治療已知的不良反應,即使可能尚未在本品聯(lián)合化療的臨床研究中觀察到,仍有可能在本品聯(lián)合化療的治療中出現(xiàn)。以下不良反應按系統(tǒng)器官分類和發(fā)生頻率列出。頻率定義為:十分常見(≥1/10);常見(≥/100至<1/10);偶見(≥1/1000至<1/100);罕見(≥1/10000至<1/1000);十分罕見(<1/10000)。在各個頻率組中,不良反應按首選術語的頻率降序排列。本品與化療聯(lián)合的不良反應與本品和化療均可能有關。? 特定不良反應描述 本品單藥治療的特定不良反應來自于上述的五項臨床研究共1183例受試者的安全性信息,與化療聯(lián)合的特定不良反應來自于上述三項臨床研究的497例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合治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以下信息匯總了本品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數(shù)據(jù)。免疫相關不良反應處理的詳細指導原則見[注意事項]。 免疫相關性肺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28例(2.4%)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肺炎,其中1級為3例(0.3%),2級為11例(0.9%),3級為13例(1.1%),5級為1例(0.1%)。至免疫相關性肺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9個月(范圍:0.2~20.8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3.4個月(范圍:0.1+~17.4XxX個月)。14例(1.2%)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2例(1.0%)患者暫停給藥。28例中25例(89.3%)患者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75mg/天(范圍:30.0~35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9個月(范圍:0.03~22.6XxX個月);25例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28例中15例(53.6%)患者肺炎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7個月(范圍:0.3-8.7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40例(&0%)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肺炎,其中1級為12例(2.4%),2級為14例(2.8%),3級為9例(1.8%),4級為2例(0.4%),5級為3例(0.6%)。至免疫相關性肺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5.5個月(范圍:0.1-13.6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4.9個月(范圍:0.3XxX~10.9個月)。14例(2.8%)患者停止本品治療,18例(3.6%)患者暫停給藥。40例中有32例患者(80.0%)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初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67mg/天(范圍:10~242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3個月(范圍:0.2-9.7XxX個月)。40例中有30例(75.0%)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40例患者中有17例(42.5%)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2.5個月(范圍:0.3-10.9個月)。 免疫相關性腹瀉及結腸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13例(1.1%)發(fā)生了免疫相關性結腸炎,1級(1例腹瀉,0.1%),2級(5例結腸炎,0.4%),3級(共7例,其中4例結腸炎,3例腹瀉,0.6%)=至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的中位發(fā)生時間為2.0個月(范圍:0.07-11.7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5個月(范圍:0.03-29.2XxX個月)。有3例(0.3%)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有6例(0.5%)患者暫停給藥。13例中11例(84.6%)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其中9例(69.2%)為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中位起始劑量為62.5mg/天(范圍:30.0~312.5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5個月(范圍:0.03-29.7XxX個月)。13例中8例(61.5%)患者腹瀉或結腸炎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29個月(范圍:0.03~5.3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6例(1.2%)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結腸炎,分別為2級和3級各3例(0.6%)。至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的中位發(fā)生時間為5.6個月(范圍:0.2~&5個月)。有3例(0.6%)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有2例(0.4%)患者暫停給藥。6例患者均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初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75mg/天(范圍:40~200mg/天),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5個月(范圍:0.1-3.1XxX個月);6例患者均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6例患者中4例(66.7%)患者腹瀉或結腸炎均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4個月(范圍:0.2-0.7個月)。 免疫相關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30例(2.5%)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肝炎,其中1級為1例(0.1%)2級為9例(0.8%),3級為18例(1.5%),5級2例(0.2%)。至免疫相關性肝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1.4個月(范圍:0.3-13.1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9個月(范圍:0.03XxX-16.5XxX個月)。7例(0.6%)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9例(1.6%)患者暫停給藥。30例中24例(80.0%)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75.0mg/天(范圍:30.0~20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0個月(范圍:0.03~&1個月);30例中21例(70.0%)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30例中15例(50.0%)患者肝炎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6個月(范圍:0.1~5.7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9例(1.8%)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肝炎,其中1級為1例(0.2%),3級為6例(1.2%),4級和5級各1例(0.2%)。至免疫相關性肝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0.7個月(范圍:0.3~4.3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3.2個月(范圍:0.1~5.5個月)。4例(0.8%)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6%)患者暫停給藥。9例中有7例患者(77.8%)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初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50mg/天(范圍:20~1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2.3個月(范圍:0.8~2.9個月)。9例患者中有5例(55.6%%)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9例患者中有6例(66.7%)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3.0個月(范圍:0.1~5.5個月)。 免疫相關性腎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有6例(0.5%)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性腎炎,分別為2級3例(0.3%),3級2例(0.2%),5級1例(0.1%)?至免疫相關性腎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1.0個月(范圍:0.1~2.1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6.7個月(范圍:0.3XxX-9.4XxX個月)。3例(0.3%)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3%)患者暫停給藥。6例中4例患者(66.7%)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中位起始劑量為50.0mg/天(范圍:45.0~8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4個月(范圍:0.03-16.0XxX個月)。6例中2例(33.3%)患者腎炎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9個月(范圍:0.9~6.7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3例(0.6%)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腎炎和腎功能障礙,其中1級2例(0.4%),3級1例(0.2%)o至免疫相關性腎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3個月(范圍:2.2~3.5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4個月(范圍:0.2-1.4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6%)患者暫停給藥。所有3例患者均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88mg/天(范圍:5~1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6個月(范圍:0.1~2.6個月)。3例患者中有2例(66.7%)接受高劑量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3例患者均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4個月(范圍:0.2~1.4個月)。 藥品附免疫相關性內分泌疾病 甲狀腺功能減退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86例(7.3%)發(fā)生甲狀腺功能減退,其中1級為24例(2.0%),2級為62例(5.2%)。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3.5個月(范圍:0.7-24.2個月),基于目前的數(shù)據(jù),中位持續(xù)時間未進行評價(范圍:0.03XxX-33.7XxX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4例(0.3%)患者暫停給藥。86例中2例(23%)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起始劑量為1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6個月(范圍:0.4XxX-4.8XxX個月),無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86例中66例(76.7%)患者使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19例(22.1%)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2.1個月(范圍:0.7~7.5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57例(11.5%)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甲狀腺功能減退,其中1級為30例(6.0%),2級為27例(5.4%),無3級以上事件。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3.2個月(范圍:0.8-13.3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3.3個月(范圍:0.03-13.2個月)。4例(0.8%)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6例(3.2%)患者暫停給藥。57例中35例患者(61.4%)接受了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1.9個月(范圍:0.1-13.1XxX個月);其中25例(43.9%)患者接受了持續(xù)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57例患者中有23例(40.4%)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6個月(范圍:0.03-7.0個月)。 甲狀腺功能亢進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41例(3.5%)發(fā)生甲狀腺功能亢進,其中1級為26例(2.2%),2級為14例(1.2%),3級為1例(0.1%)。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1.4個月(范圍:0.6~9.0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1.8個月(范圍:0.3~30.2XxX個月)。1例(0.1%)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2例(0.2%)患者暫停給藥,41例中1例(2.4%)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起始劑量為20.0mg/天,給藥持續(xù)時間為25.0天。41例中有12例(29.3%) 患者使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41例中33例(80.5%)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1.4個月(范圍:0.3~3.5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18例(3.6%)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甲狀腺功能亢進,其中1級為16例(3.2%),2級為2例(0.4%),無3級以上事件。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3個月(范圍:2.0~9.0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2.3個月(范圍:0.5XxX~8.3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6%)患者暫停給藥。無患者接受抗甲狀腺治療。18例中14例(77.8%)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2.3個月(范圍:0.7-8.3個月)。 甲狀腺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12例(1.0%)發(fā)生甲狀腺炎,其中1級為9例(0.8%),2級為3例(0.3%)。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1個月(范圍:0.7~20.1個月)?;谀壳皵?shù)據(jù),中位持續(xù)時間未評價(范圍:0.7-16.0XxX個月)。2例(0.2%)患者暫停給藥,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12例中1例(&3%)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起始劑量為15.0mg/天,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2個月。5例(41.7%)患者使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并緩解,其中4(33.3%)例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2個月(范圍:0.7~2.5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4例(0.8%)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甲狀腺炎,其中1級為3例(0.6%),3級為1例(0.2%)。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1個月(范圍0.8-4.4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1.8個月(范圍:0.6~7.7XxX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2例(0.4%)患者暫停本品治療。4例患者中2例(50.0%)患者持續(xù)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治療持續(xù)時間分別為5.8XxX個月和11.9XxX個月。4例患者中3例(75.0%)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2個月(范圍0.6-2.3個月)。 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有2例(0.2%)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均為2級并導致暫停本品給藥。首次給藥后至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發(fā)生的時間分別為2.7個月和10.4個月。2例患者接受了皮質類固醇治療,起始劑量均為7.5mg/天。從事件發(fā)生到緩解的時間分別為3.0XxX和7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無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 高血糖癥及I型糖尿病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5例(0.4%)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糖尿病(I型糖尿病)或高血糖癥,1級為1例(0.1%),2級為1例(0.1%),3級為2例(0.2%),4級為1例(0.1%)o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1.4個月(范圍:0.9-10.5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3個月(范圍:0.1-20.2XxX個月)。5例患者均未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1例(0.1%)患者永準-1騙久停止本品治療,1例(0.1%)患者暫停給藥。1例3級糖尿病伴發(fā)3級酮癥患者,至數(shù)據(jù)截止時,糖尿病酮癥緩解;1例4級糖尿病伴發(fā)4級酮癥的患者,4級糖尿病及酮癥得到控制。至數(shù)據(jù)截止日,另2例1級和2級高血糖癥患者均已恢復。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2個月(范圍:0.1~1.2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4例(0.8%)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糖尿?。↖型糖尿病)或高血糖癥,1級、2級、3級、4級各1例(0.2%)o至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4.1個月(范圍:1.0~9.7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1.4個月(范圍:0.3~5.6XxX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2例(0.4%)患者暫停給藥。4例患者中3例(75.0%)接受了持續(xù)激素替代治療,治療持續(xù)時間范圍為1.0個月~5.6個月。4例中2例(50.0%)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6個月(范圍:0.3~3.7個月)。 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78例(6.6%)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其中1級45例(3.8%),2級23例(1.9%),3級7例(0.6%),4級3例(0.3%)。無患者發(fā)生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事件(ToxicEpidermalNecrolysis,TEN)?至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1個月(范圍:0.03-27.6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2.8個月(范圍:0.03-30.7XxX個月)。5例(0.4%)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9例(0.8%)患者暫停給藥。78例中8例(23.1%)患者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37.5mg/天(范圍:10.0~183.3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2個月(范圍:0.03-6.2XxX個月),10例(12.8%)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78例中46例(59.0%)患者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1.1個月(范圍:0.03~15.1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18例(3.6%)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其中1級為3例(0.6%),2級為4例(0.8%),3級為11例(2.2%),無4級和5級事件。至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3個月(范圍:0.1-7.9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1.2個月(范圍:0.3-9.9XxX個月)。1例(0.2%)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9例(1.8%)患者暫停給藥。18例患者中有16例(88.9%)患者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45mg/天(范圍:5~1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4個月(范圍:0.03~0.9XxX個月)。18例患者中有10例(55.6%)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18例患者中有14例(77.8%)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9個月(范圍:0.3~3.8個月)。 免疫相關性胰腺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5例(0.4%)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胰腺炎,其中4例(0.3%)患者出現(xiàn)3級免疫相關性胰腺炎、淀粉酶升高、脂肪酶升高,1例(0.1%)患者出現(xiàn)4級淀粉酶升高。至免疫相關性胰腺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4.1個月(范圍:1.0-10.2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7個月(范圍:0.5~8.4XxX個月)。1例患者發(fā)生3級胰腺炎永久停用本品,胰腺炎恢復后伴發(fā)3級I型糖尿病,接受胰島素治療0.7個月;另外1例3級胰腺炎患者伴有4級淀粉酶升高,該患者接受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起始劑量為30mg/天,持續(xù)時間為1.4個月。兩例3級及4級事件均緩解,持續(xù)時間分別為1.8個月和7.5個月。2(0.1%)例患者發(fā)生3級淀粉酶升高,發(fā)生時間分別為1.0個月及1.4個月,兩例患者均未接受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而緩解。 1例(0.1%)患者發(fā)生3級血脂肪酶升高,發(fā)生時間為第126天,該患者繼續(xù)接受本品治療,未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無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胰腺炎。 免疫相關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有3例(0.3%)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性心肌炎,1例(0.1%)1級,2例(0.2%)3級。至免疫相關性心肌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1.6個月(范圍:0.7-3.4個月)。3例患者均接受了皮質類固醇治療,強的松起始劑量分別為20mg/天、75mg/天和80mg/天。3例(03%)患者均永久停用本品。1例(33.3%)患者心肌炎緩解,至緩解中位時間為4.0天。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5例(1.0%)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心肌炎,其中2級有3例(0.6%),3級、5級有1例(0.2%)。至免疫相關性心肌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0.6個月(范圍:0.5~5.3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6.0個月(范圍:0.2XxX-6.8個月)。5例患者均永久停止本品治療,5例患者均接受了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53mg/天(范圍:30~1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2.0個月(范圍:1.3~8.2XxX個月)。5例中有4例患者(80.0%)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5例患者中有4例(80.0%)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6.0個月(范圍:2.1~6.8個月)。 免疫相關性肌炎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有6例(0.5%)患者出現(xiàn)免疫相關性肌炎。分別為1級1例(0.1%),2級2例(0.2%),3級1例(0.1%),4級2例(0.2%)。至免疫相關性心肌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2.1個月(范圍:0.5~22.3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3.4個月 (范圍:0.8~11.2XxX個月)。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3%)患者暫停給藥。4例患者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強的松起始劑量分別為5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0.5個月(范圍:0.1~2.0個月)。6例患者中3例(50.0%)患者肌炎緩解,至緩解中位時間為3.2個月(范圍:0.8~4.3個月)。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6例(1.2%)患者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肌炎,其中2級為1例(0.2%),3級為3例(0.6%),4級、5級各為1例(0.2%)。至免疫相關性肌炎發(fā)生的中位時間為3.3個月(范圍:0.5~7.3個月)。中位持續(xù)時間為0.8個月(范圍:0.2~2.1個月)。5例(1.0%)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3例(0.6%)患者暫停給藥。6例中有5例(83.3%)患者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中位起始劑量為強的松等效劑量50mg/天(范圍:25~200mg/天),中位給藥持續(xù)時間為1.8個月(范圍:0.2~2.3個月)。6例患者中有4例(66.7%)患者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至少40mg/天強的松或等效劑量)。6例患者中有5例(83.3%)患者已緩解,至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8個月(范圍:0.2~2.1個月)。 其他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小于1%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發(fā)生以下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1例2級風濕性多肌痛; 2例2級,2例3級關節(jié)炎; 1例2級葡萄膜炎; 2例3級免疫相關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炎癥(包括格林巴利綜合征和自身免疫性腦炎各1例)。 本品未發(fā)生的,但其他抗PD-1/PD-L1抗體報道的(三1%)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血管與淋巴管類疾病:血管炎、全身炎癥反應綜合征; 心臟器官疾?。盒陌?; 眼器官疾病:伏格特-小柳-原田綜合征(Vogt-Koyanagi-Haradadisease)、角膜炎; 免疫系統(tǒng)疾?。簩嶓w器官移植排斥反應、肉狀瘤病、移植物抗宿主??; 各種肌肉骨骼及結締組織疾?。憾喟l(fā)性肌炎、運動功能障礙; 各類神經(jīng)系統(tǒng)疾?。耗X膜炎、脊髓炎、腦膜腦炎、神經(jīng)炎、脫髓鞘、重癥肌無力、肌無力綜合征、神經(jīng)麻痹、自身免疫性神經(jīng)病變(包括面部及外展神經(jīng)麻痹); 皮膚及皮下組織類疾病: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ToxicEpidermalNecrolysis,TEN)、類天皰瘡、大皰性皮炎、剝脫性皮炎; 血液及淋巴系統(tǒng)疾?。喝苎载氀?、血小板減少性紫瘢、再生障礙性貧血、組織細胞增生性壞死性淋巴結炎(HistiocyticNecrotizingLymphadenitis.又名Kikuchilymphadenitis)>噬血細胞性淋巴組織細胞增生癥。 輸液相關反應 在接受本品單藥治療的患者中,共70例(5.9%)患者出現(xiàn)輸液反應,其中3級或4級有6例(0.5%)。最常報告的事件為發(fā)熱及輸液反應,發(fā)熱35例(3.0%),輸液反應28例(2.4%)o5例(0.4%)患者停用替雷利珠單抗治療,其中4例因輸液反應引起。16例(1.4%)出現(xiàn)劑量暫停,其中12例為輸液反應。共有22例(31.4%)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其中6例接受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治療(1例1級IRR,3例2級IRR,2例3級IRR)□70例患者中67例(95.7%)在觀察或對癥治療后IRR緩解。 在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共12例(2.4%)患者出現(xiàn)輸液反應,均為1級和2級,無3級及以上。無患者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所有患者均已緩解。 免疫原性 所有治療用蛋白質均有發(fā)生免疫原性的可能??顾幬锟贵w(ADA)發(fā)生率的高低和檢測方法的靈敏性及特異性密切相關,并且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分析方法、樣本的處理方法、樣本的收集時間、合并用藥,以及患者的其他基礎疾病等。因此比較不同產品的ADA發(fā)生率時應慎重。 在接受本品0.5至10mg/kg(每2周1次或每3周1次)或200mg(每3周1次)治療的患者中,采用電化學發(fā)光(ECL)免疫分析法檢測血清中是否存在ADA。觀察到治療期間出現(xiàn)的ADA的發(fā)生率為19.4%(1549例可評價患者中有301例)。對ADA陽性患者的血清進一步采用競爭性ECL配體結合測定法進行本品的中和抗體(Nab)檢測,其中15例(1.0%)患者檢測為陽性。在1188例接受推薦劑量(200mg每3周1次)治療的可評價患者中,238例(20.0%)患者檢測到治療期間出現(xiàn)的ADA,15例(1.3%)患者檢測到中和抗體?,F(xiàn)有數(shù)據(jù)分析未見ADA對本品藥代動力學和安全性的影響。
禁忌
對活性成份或[成份]項下所列的任何輔料存在超敏反應的患者。
注意事項
免疫相關不良反應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可發(fā)生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包括嚴重和致死病例。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可發(fā)生在本品治療期間及停藥以后,可能累及任何組織器官。 對于疑似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數(shù)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是可逆的,并且可通過中斷本品治療、皮質類固醇治療和/或支持治療來處理。整體而言,對于大部分2級以及某些特定的3級和4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須暫停給藥。對于4級及某些特定的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須永久停藥(參見[用法用量])。對于3級和4級及某些特定的2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根據(jù)臨床指征,給予l~2mg/k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及其他治療,直至改善到口級。皮質類固醇須在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內逐漸減量直至停藥,快速減量可能引起不良反應惡化或復發(fā)。如果不良反應在皮質類固醇治療后繼續(xù)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增加非皮質類固醇類別的免疫抑制劑治療。 本品給藥后任何復發(fā)性3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末次給藥后12周內2級或3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未改善到0~1級(除外內分泌疾?。?,以及末次給藥后12周內皮質類固醇未能降至WlOmg/天強的松等效劑量,應永久停藥。 免疫相關性肺炎 已經(jīng)在本品治療中觀察到了免疫相關性肺炎,包括致死病例(參見[不良反應])。應監(jiān)測患者是否有肺炎癥狀和體征,如呼吸困難、缺氧表現(xiàn)、咳嗽、胸痛等,以及放射學改變(例如局部毛玻璃樣混濁、斑塊樣浸潤)。疑似免疫相關性肺炎的病例應采用影像學、肺功能、動脈血氧飽和度等檢查進行評估和確認,并排除感染、疾病相關等其他病因。對于2級免疫相關性肺炎的患者,應暫停本品治療,出現(xiàn)3級或4級或復發(fā)性2級免疫相關性肺炎的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腹瀉及結腸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腹瀉及結腸炎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監(jiān)測患者是否有免疫相關性結腸炎相關癥狀和體征,如腹痛、腹瀉、粘液便或血樣便,并排除感染和基礎疾病相關性病因。出現(xiàn)2級或3級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或復發(fā)性3級免疫相關性腹瀉或結腸炎,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應考慮腸穿孔的潛在風險,必要時進行影像學和/或內鏡檢查以確認。 免疫相關性肝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肝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每個月)監(jiān)測患者肝功能的變化及肝炎相應的癥狀和體征,并排除感染及與基礎疾病相關的病因。如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肝炎,應增加肝功能檢測頻率。對于非肝細胞癌患者:2級免疫相關性肝炎,應暫停本品治療。3級或4級免疫相關性肝炎,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對于肝細胞癌患者:應根據(jù)治療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免疫相關肝炎的嚴重程度并參考基線AST或ALT水平進行暫停給藥、永久停藥或恢復給藥,具體參考表1(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腎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腎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每個月)監(jiān)測患者腎功能的變化及腎炎相應的癥狀和體征。如發(fā)生免疫相關性腎炎,應增加腎功能檢測頻率。多數(shù)出現(xiàn)血清肌酹升高的患者無臨床癥狀。應排除腎功能損傷的其他病因。2級或3級血肌酹升高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血肌酹升高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內分泌疾病 甲狀腺疾病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甲狀腺功能紊亂的報告,包活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及甲狀腺炎(參見[不良反應])。應密切監(jiān)測患者甲狀腺功能的變化及相應的臨床癥狀和體征。對于癥狀性2級或3級甲狀腺功能減退,應暫停本品治療,并根據(jù)需要開始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對于癥狀性2級或3級甲狀腺功能亢進,應暫停本品治療,并根據(jù)需要給予抗甲狀腺藥物。如果懷疑有甲狀腺急性炎癥,可考慮暫停本品治療并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當甲狀腺功能減退或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癥狀改善及甲狀腺功能檢查恢復,可根據(jù)臨床需要重新開始本品治療。對于4級甲狀腺功能亢進或甲狀腺功能減退,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xù)監(jiān)測甲狀腺功能,確保恰當?shù)募に靥娲委煟▍⒁奫用法用量])。 垂體炎 應對垂體炎患者的體征和癥狀進行監(jiān)測(包括垂體功能減退和繼發(fā)性腎上腺功能不全),并排除其他病因。監(jiān)測和評估垂體相關的激素水平,必要時進行功能試驗,考慮垂體MRI檢查和自身免疫性抗體檢查。發(fā)生癥狀性2級或3級垂體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并根據(jù)臨床需要給予激素替代治療。如果懷疑急性垂體炎,可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發(fā)生4級垂體炎時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xù)監(jiān)測垂體功能、腎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根據(jù)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療法(參見[用法用量])。 腎上腺功能不全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報告了腎上腺功能不全(參見[不良反應])。應對腎上腺功能不全患者的體征和癥狀進行監(jiān)測,并排除其他病因。監(jiān)測和評估腎上腺功能相關的激素水平,必要時進行功能試驗。發(fā)生癥狀性2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時應暫停本品治療,并根據(jù)臨床需要給予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發(fā)生3~4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時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根據(jù)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療法(參見[用法用量])。 高血糖癥及I型糖尿病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報告了I型糖尿病(參見[不良反應])和高血糖癥。應對患者的高血糖或其他糖尿病體征和癥狀進行監(jiān)測。根據(jù)臨床需要給予胰島素替代治療。3級高血糖癥或I型糖尿病患者應暫停本品治療,4級高血糖癥或I型糖尿病患者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應繼續(xù)監(jiān)測血糖水平,確保適當?shù)囊葝u素替代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報告(參見[不良反應])。對1級或2級皮疹,可繼續(xù)本品治療,并對癥治療或進行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發(fā)生3級皮疹時應暫停本品治療,并對癥治療或進行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發(fā)生4級皮疹、確診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ToxicEpidermalNecrolysis,TEN)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心肌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心肌炎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對心肌炎的臨床體征和癥狀進行監(jiān)測,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心肌炎,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并進行心肌酶譜等相關檢查。發(fā)生2級心肌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并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心肌炎恢復至0~1級后能否重新開始本品治療的安全性尚不明確。發(fā)生3級或4級心肌炎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并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應密切監(jiān)測心肌酶譜、心功能等(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胰腺炎 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有免疫相關性胰腺炎及免疫相關性脂肪酶升高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對血淀粉酶和脂肪酶(治療開始時、治療期間定期以及基于臨床評估具有指征時)及胰腺炎相關的臨床體征和癥狀進行監(jiān)測。發(fā)生3級或4級血淀粉酶升高或脂肪酶升高、2級或3級胰腺炎時,應暫停本品治療。發(fā)生4級胰腺炎或任何級別復發(fā)的胰腺炎時,應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血小板減少癥 應密切監(jiān)測患者血小板水平及有無出血傾向的癥狀和體征,如牙齦出血、瘀斑、血尿等癥狀,并排除其他病因及合并用藥因素。發(fā)生3級或4級血小板減少時,應該暫停用藥,給予對癥支持治療,直至改善至0~1級,根據(jù)臨床判斷是否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及是否可重新開始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免疫相關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良反應 外周神經(jīng)毒性 發(fā)生2級外周神經(jīng)毒性應暫停本品治療,3級或4級外周神經(jīng)毒性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重癥肌無力 發(fā)生2級重癥肌無力應暫停本品治療,給予口服毗噪斯的明治療,可根據(jù)癥狀增加劑量,并考慮開始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3級或4級重癥肌無力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開 勺P始皮質類固醇治療,監(jiān)測癥狀、肺功能和神經(jīng)系統(tǒng)評估,根據(jù)臨床指征可給予血漿置換或靜脈用丙種球蛋白等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其他免疫相關不良反應 此外,其他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較小可能發(fā)生的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參見[不良反應])。 如果同時發(fā)生葡萄膜炎及其他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應檢測是否發(fā)生了伏格特-小柳-原田綜合征,須全身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以防止永久失明。 對于其他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jù)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首次發(fā)生2級或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暫停本品治療。對于任何復發(fā)性3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除外內分泌疾?。┖腿魏?級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本品治療,根據(jù)臨床指征,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參見[用法用量])o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異體造血干細胞移植并發(fā)癥 在同類抗PD-1抗體產品中,在治療開始前或終止后進行異體造血干細胞移植(HSCT),均有致命和嚴重并發(fā)癥報道。移植相關并發(fā)癥包括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VHD)、急性GVHD、慢性GVHD、降低強度預處理后發(fā)生的肝靜脈閉塞性疾?。╒OD)和需要皮質類固醇治療的發(fā)熱綜合征。需要密切監(jiān)測患者的移植相關并發(fā)癥,并及時進行干預。需要評估同種異體HSCT之前或之后使用抗PD-1抗體治療的獲益與風險。 輸液反應 在使用本品治療時可能會觀察到輸液反應,癥狀包括發(fā)熱、寒戰(zhàn)、惡心、瘙癢癥、血管性水腫、低血壓、頭痛、支氣管痙攣、尊麻疹、皮疹、嘔吐、肌痛、頭暈或高血壓??赡馨l(fā)生罕見的危及生命的反應。因此在輸液期間應密切監(jiān)測患者是否出現(xiàn)這些癥狀和體征。出現(xiàn)2級輸液反應時,應降低滴速或暫停給藥,當癥狀緩解后可考慮恢復用藥并密切觀察。如果出現(xiàn)3級或4級輸液反應,必須停止輸液并永久停止本品治療,給予適當?shù)乃幬镏委煟▍⒁奫用法用量])。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基于本品可能出現(xiàn)疲乏等不良反應(參見[不良反應]),因此,建議患者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期間慎用本品,直至確定本品不會對其產生不良影響。 配伍禁忌 在沒有進行配伍性研究的情況下,本品不得與其他醫(yī)藥產品混合。本品不應與其它醫(yī) 巴 藥產品經(jīng)相同的靜脈通道合并輸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期 尚無妊娠女性使用本品治療的數(shù)據(jù)。動物研究已顯示PD-1阻斷性抗體具有胚胎胎兒毒性(參見[藥理毒理])。已知人IgG4會穿過胎盤屏障,作為一種IgG4,本品可能會經(jīng)母體傳輸給發(fā)育中的胎兒。除非臨床獲益大于潛在風險,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治療。 哺乳期 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會經(jīng)人乳分泌,以及本品對母乳喂養(yǎng)的嬰幼兒及母乳產量的影響。由于人IgG會分泌到母乳中,本品對母乳喂養(yǎng)的嬰幼兒可能存在潛在的風險,故建議哺乳期婦女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及末次給藥后至少5個月內停止哺乳。 避孕 育齡期婦女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給藥后至少5個月內應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生育力 尚無本品對生育力潛在影響的研究數(shù)據(jù),因此本品對男性和女性生育力的影響不詳。
兒童用藥
本品用于18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在1183例接受本品單藥治療臨床試驗的患者中,>65歲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數(shù)的33.1%,所有級別的藥物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為65.0%o老年患者與<65歲的患者3級及以上的藥物不良反應發(fā)生率分別為18.2%和16.9%,導致停藥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分別為17.4%和13.1%,導致永久停藥的不良反應發(fā)生率分別為6.6%和4.9%。 接受本品與化療聯(lián)合治療的非小細胞肺癌老年患者相比<65歲的較年輕患者,觀察到同樣的趨勢。老年患者應在醫(yī)生指導下慎用。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是一種人源化單克隆抗體,尚未進行與其他藥物藥代動力學相互作用研究。因單克隆抗體不經(jīng)細胞色素P450(CYP)酶或其他藥物代謝酶代謝,因此,合并使用的藥物對這些酶的抑制或誘導作用預期不會影響本品的藥代動力學。 因可能干擾本品藥效學活性,應避免在開始本品治療前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劑。但是如果為了治療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可在開始本品治療后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劑(參見[注意事項])。 當本品與化療聯(lián)用時,若為同日給藥則先輸注本品。適當時,可根據(jù)該聯(lián)用化療藥品說明書給予皮質類固醇進行預防用藥預防化療相關不良反應。
藥物過量
臨床試驗中尚未報告過藥物過量病例。若出現(xiàn)藥物過量,應密切監(jiān)測患者是否出現(xiàn)不良反應的癥狀或體征,并立即給予適當?shù)膶ΠY治療。
臨床試驗
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在一項在中國開展的單臂、多中心、II期研究(BGB-A317-203)中評估了本品單藥用于治療復發(fā)或難治性經(jīng)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的療效和安全性。入組患者為經(jīng)中心病理組織學確認的、既往自體干細胞移植(ASCT)治療無效或疾病進展、或接受過至少兩線系統(tǒng)治療且不適合自體干細胞移植的cHL患者。患者必須有至少一個可測量病灶,定義為最長徑>1.5cm的結節(jié)病灶,或最長徑>lcm的結外病灶;美國東部腫瘤協(xié)作組體能狀態(tài)評分(ECOGPS)為0或1,并有足夠的器官功能(包括肝臟、腎臟、骨髓、心肺功能等)。有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淋巴瘤、間質性肺病、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全身治療的嚴重急性或慢性感染的患者、首次研究藥物給藥前100天內曾進行自體干細胞移植或首次研究藥物給藥前4周內接受過任何抗腫瘤治療的患者均被排除。 患者接受本品固定劑量200mg每3周一次靜脈給藥,直至出現(xiàn)疾病進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治療期間不允許升高或降低劑量,允許劑量延遲。腫瘤影像學評估采用增強CT和PET-CT,增強CT檢查時間為篩選期、第12、18、30、42、57周以及之后的每15周;PET-CT檢查時間為篩選期、第12、24、42、57周以及之后的每30周。 入組的70例患者均為中國患者。全分析人群(FAS)定義為:挽救化療后接受自體干細胞移植,之后復發(fā)或進展;對于未接受自體干細胞移植的受試者則要求:第一線化療須為全身多藥聯(lián)合化療,后續(xù)化療要求至少有一線化療為全身多藥聯(lián)合化療。1)對于難治患者,指接受N2個周期化療未達到部分緩解(PR);或者接受34個周期化療未達完全緩解(CR);如最佳療效或結束原因為疾病進展(PD)則化療周期數(shù)不作要求。2)對于復發(fā)患者,要求復發(fā)前近期內至少接受過二線化療。符合上述FAS定義的患者共65人。 FAS人群中,患者中位年齡為31歲(范圍:18至69歲),其中39例患者(60%)為男性患者?;€時,患者ECOG評分分別為0(72.3%)或1(27.7%)。距離初次診斷的中位時間為25.1個月,既往治療線數(shù)的中位數(shù)為3線(范圍:2至11),既往治療線數(shù)>3個的占64.6%。20%的患者既往接受過自體干細胞移植,30.8%的患者既往接受過放療,4.6%的患者接受過維布妥昔單抗治療。最常見的病理亞型為結節(jié)硬化型58.5%,臨床分期以III、IV期為主,占83%o36.9%的患者基線時存在B癥狀,最常見癥狀為發(fā)熱,47例患者存在肺部或縱隔病灶,10.8%的患者有巨大腫塊,19例患者基線存在淋巴瘤骨髓浸潤。 本研究的主要終點為獨立審查委員會(IRC)評估的客觀緩解率(ORR),定義為最佳療效為CR和PR的患者百分率,由IRC根據(jù)Lugano2014標準進行療效評估。次要療效終點包括由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緩解持續(xù)時間(DOR),完全緩解率(CRR)和至疾病緩解時間(TTR)。 65例患者中位隨訪時間為14個月,最后1例入組受試者至少隨訪12個月。其關鍵有效性結果總結見這一分析集中的主要療效數(shù)據(jù),見表3。 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 在一項單臂、多中心、II期研究(BGB-A317-204)中評價了本品單藥用于治療含鉗化療治療期間或治療后出現(xiàn)疾病進展的PD-L1高表達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共入組113例患者接受200mg本品每3周1次靜脈給藥,直至發(fā)生疾病進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或由于其他原因撤銷同意書。入組患者必須有至少一個由研究者評估符合RECIST1.1版定義的可測量病灶;患者既往接受至少一種含鉗方案治療且不適合手術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期間或治療后出現(xiàn)疾病進展或疾病復發(fā),包括既往采用含鉗方案進行新輔助或輔助化療12個月內進展的患者。既往用于治療轉移性尿路上皮癌的系統(tǒng)性治療方案不能超過兩線。有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且可能復發(fā)的患者,需接受皮質類固醇(強的松或同等藥物劑量>10mg/天)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患者,存在活動性腦轉移、HIV感染和活動性乙肝或丙肝的患者均被排除。PD-L1 表達狀態(tài)使用VentanaPD-L1(SP263)抗體通過免疫組化法在中心實驗室進行測定。PD-L1高表達的受試者方可入選。PD-L1高表達的定義是: ? 如果腫瘤浸潤免疫細胞數(shù)>1%,則定義為≥25%的腫瘤細胞或≥25%的免疫細胞存 在PD-L1表達。 ?如果腫瘤浸潤免疫細胞數(shù)≤1%,則定義為≥25%的腫瘤細胞或所有免疫細胞(100%)存在PD-L1表達。 根據(jù)臨床試驗方案定義的有效性可評價人群為基線時由IRC根據(jù)RECIST1.1版評估具有可測量病灶的患者(104例),且排除了3例鈾類化療不耐受的患者。符合該有效性可評價人群的患者共101例。患者的中位年齡為62.0歲(范圍:36-81歲)。其中75例為男性(74.3%),98例來自中國(97.0%)。51.5%的患者基線ECOG體能狀態(tài)評分為1。75.2%的患者發(fā)生內臟器官轉移,其中24.8%的患者發(fā)生肝轉移。24.8%的患者僅發(fā)生淋巴結轉移。從初次診斷尿路上皮癌至入組研究的中位時間為17.7個月(范圍:2.9-125.7個月)。原發(fā)性腫瘤的最常見部位為膀胱(45例,44.6%),其次為腎盂(29例,28.7%)和輸尿管(20例,19.8%)-所有患者均為尿路上皮移行細胞癌,79.2%為高級別尿路上皮癌。所有患者的疾病在基線時均為晚期(IV期)。所有患者均接受過至少1個含鉗類藥物的治療方案。入組前的末次治療結束時間至入組研究的中位時間為4.0個月(范S:0.7-42.8月)。末次治療的目的17.8%為針對疾病進行的新輔助或輔助治療,65.3%為一線治療,16.8%為二線治療。 該研究從首次用藥起每9周(±1周)進行一次腫瘤狀態(tài)的影像學評估。由IRC根據(jù)RECIST1.1版,同時由研究者根據(jù)RECIST1.1版和irRECIST進行腫瘤評估。 主要有效性終點是由IRC根據(jù)RECIST1.1版評估的基線期有可測量病灶的受試者的總體緩解率(ORR),次要療效終點包括由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緩解持續(xù)時間(DOR),疾病控制率(DCR),以及由研究者評估的總體緩解率(ORR),無進展生存期(PFS),緩解持續(xù)時間(DOR)和疾病控制率(DCR)。最后1例入組受試者至少隨訪12個月。關鍵有效性結果總結見表4。 基于研究者評估基線期有可測量病灶的受試者,排除3例鉗類化療不耐受的受試者,共110例,研究者評價的ORR為24.5%(95%CI:16.84,33.67),包括5例CR及22例PR患者。DCR為42.7%(95%CI:33.34,52.52),中位緩解持續(xù)時間未達到(95%CI:10.41,NE)o中位PFS為2.2個月(95%CI:2.07,4.04),6個月的PFS率為33.6%(95%CI:24.88,42.53),12個月的PFS率為25.0%(95%CI:17.21,33.46)。中位OS為10.1個月(95%CI:7.46,13.01),6個月的OS率為66.5%(95%CI:56.75,74.59),12個月的OS率為42.8%(95%CI:33.26,51.92)。 非小細胞肺癌(NSCLC) 局部晩期或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 在一項多中心、隨機、開放、III期臨床研究(BGB-A317-307)中評價了替雷利珠單抗聯(lián)合化療用于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入組360例未經(jīng)治療的無法進行根治性手術或放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按照1:1:1隨機分配并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聯(lián)合紫杉醇175mg/m2及卡鉗AUC5mg/ml/min(A組,n=120)或替雷利珠單抗200mg聯(lián)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100mg/m2及卡鈕AUC5mg/ml/min(B組,n=119)或紫杉醇175mg/m2及卡鉗AUC5mg/ml/min(C組,n=121)o以上治療靜脈輸注每3周1次。經(jīng)過4~6個周期(具體周期數(shù)由研究者決定)后,A組和B組繼續(xù)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每3周1次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出現(xiàn)疾病進展但經(jīng)研究者評價仍可臨床獲益的患者可繼續(xù)接受替雷利珠單抗治療;C組患者疾病進展后可交叉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每3周1次治療。 360例患者中,中位年齡62.0歲,64.7%為65歲以下;91.7%為男性;23.6%美國東部腫瘤協(xié)作組體能狀態(tài)評分(ECOGPS)為0分,76.4%為1分;33.9%為HIB期,66.1%為IV期;16.4%既往無吸煙史;40%程序性死亡受體-配體1(PD-L1)表達<1%,25.3%PD-L1表達21%且<49%,34.7%PD-L1表達250%;8.1%既往接受抗腫瘤手術,4.4%既往接受抗腫瘤放射治療,8.1%既往接受抗腫瘤化學治療。三組基線年齡、性別、ECOG評分、分期、既往吸煙史、PD-L1表達、既往抗腫瘤治療史具有可比性。 主要研究終點為由獨立審查委員會(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次要終點包括由IRC評估的客觀緩解率(ORR)、由IRC評估的持續(xù)緩解時間(DoR)等。替雷利珠單抗聯(lián)合紫杉醇及卡鉗的關鍵性有效性結果總結見表5,Kaplan-Meier生存曲線見圖1。由于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相同適應癥尚未獲批,因此表5及圖1僅提供BGB-A317-307研究中替雷利珠單抗聯(lián)合紫杉醇及卡鉗(A組),紫杉醇及卡鉗(C組)數(shù)據(jù)。? 在一項多中心、隨機、開放、III期臨床研究(BGB-A317-304)中評價了替雷利珠單抗聯(lián)合化療用于未經(jīng)系統(tǒng)化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入組334例未經(jīng)系統(tǒng)化療的無法進行根治性手術或放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排除了EGFR敏感突變或ALK基因重排患者,按照2:1隨機分配并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聯(lián)合培美曲塞500mg/m2及卡AUC5mg/ml/min或順75mg/m2(A組,n=223)或培美曲塞500mg/m2及卡AUC5mg/ml/min或順^075mg/m2(B組,n=lll)。順鉗或卡鉗的選擇由研究者決定。以上治療靜脈輸注每3周1次。經(jīng)過4~6個周期(具體周期數(shù)由研究者決定)后,A組繼續(xù)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聯(lián)合培美曲塞500mg/n?每3周1次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出現(xiàn)疾病進展但經(jīng)研究者評估仍可臨床獲益的患者可繼續(xù)接受替雷利珠單抗治療;B組繼續(xù)接受培美曲塞500mg/m2每3周1次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患者疾病進展后可選擇性交叉接受替雷利珠單抗200mg每3周1次治療。 監(jiān) 334例患者中,中位年齡61.0歲,71.0%為65歲以下;74.0%為男性;23.4%美國東部腫瘤協(xié)作組體能狀態(tài)評分(ECOGPS)為0分,76.6%為1分;18.3%為HIB期,81.7%為IV期;26.6%ALK基因重排狀態(tài)未知,73.4%不伴有ALK基因重排;36.2%既往無吸煙史;43.1%程序性死亡受體-配體1(PD-L1)表達<1%,24.0%PD-L1表達乞1%且別9%,32.9%PD-L1表達250%;10.8%既往接受抗腫瘤手術,8.1%既往接受抗腫瘤放射治療,6.9%既往接受抗腫瘤藥物治療。兩組基線年齡、性別、ECOG評分、分期、既往吸煙史、PD-L1表達、既往抗腫瘤治療史具有可比性。 主要研究終點為由獨立審查委員會(IRC)評估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次要終點包括由IRC評估的客觀緩解率(ORR)、由IRC評估的持續(xù)緩解時間(DoR)等。關鍵性有效性結果總結見表6,Kaplan-Meier生存曲線見圖。 肝細胞癌 在一項全球開展的單臂、多中心、開放性,II期研究(BGB-A317-208)中評估了本品單藥用于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種全身治療的不可切除的肝細胞癌(HCC)的療效和安全性。入組患者為組織學檢查證實為巴塞羅那臨床肝癌分期(BCLC)C期或不適合局部區(qū)域治療或在局部區(qū)域治療后復發(fā)且尚無治愈療法的BCLCB期的HCC,肝臟功能為Child-PughA級?;顒有宰陨砻庖咝约膊』蛐枰砻庖咭种浦委煹幕颊弑慌懦?患者接受替雷利珠單抗固定劑量200mg每3周一次靜脈給藥,直至出現(xiàn)疾病進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如研究者認為患者受益,患者可于疾病進展后繼續(xù)替雷利珠單抗治療。腫瘤影像學評估檢查時間為篩選期、第6、12、18周以及之后的每9周。 理入組的249例患者中,49%為中國患者,51%為歐洲患者。全分析人群(FAS)定義為:至少接受了一劑替雷利珠單抗治療的患者。符合上述FAS定義的患者共249人。 FAS人群中,患者中位年齡為62歲(范圍:28至90歲),其中217例患者(87.1%)為男性患者?;€時,患者ECOG評分分別為0(51.8%)或1(48.2%)。所有患者均接受過全身抗癌治療,其中138例(55.4%)患者接受過1種全身治療,111例(44.6%)患者接受過至少2種全身治療。63.9%的患者有病毒性肝炎病史;51.4%的患者有乙肝病史;14.5%的患者有丙肝病史。90.4%的患者為BCLC分期C期;80.3%的患者有肝外轉移。 本研究的主要終點為獨立審查委員會(IRC)評估的客觀緩解率(ORR),定義為最佳療效為CR和PR的患者百分率,由IRC根據(jù)RECIST1.1版進行療效評估。次要療效終點包括:總生存期、由研究者評估的ORR、由研究者或IRC評估的緩解持續(xù)時間(DOR)、無進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臨床獲益率(CBR)o 研究中位隨訪時間為12.4個月。其關鍵有效性結果總結見這一分析集中的主要療效數(shù)據(jù),見表7。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為人源化重組抗PD-1單克隆抗體。T細胞表達的PD-1受體與其配體PD-L1和PD-L2結合,可以抑制T細胞增殖和細胞因子生成。部分腫瘤細胞的PD-1配體上調,通過這個通路信號傳導可抑制激活的T細胞對腫瘤細胞的免疫監(jiān)視。本品與人重組PD-1結合的EC50為0.12nM,Ko值為1.45XW10M(PD-1低密度)、1.10X10nM(PD-1高密度),抑制PD-1與PD-L1結合的IC50約為0.5nM,抑制PD-1與PD-L2結合的IC50約為0.4~0.6nM。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本品尚未進行遺傳毒性試驗。 生殖毒性 本品未進行生殖毒性試驗。 本品在食蟹猴重復給藥毒性試驗中,雌、雄動物生殖器官均未見肉眼可見的病變或組織病理學改變。 通過保持母體對胎仔的免疫耐受來維持妊娠是PD-1/PD-L1通路的主要功能之一。阻斷妊娠嚙齒類動物模型的PD-L1信號通路可破壞母體對胎仔的耐受性,導致胎仔丟失增加。妊娠期間給予本品有潛在的風險,包括流產或死胎的比例增加?;诒酒返淖饔脵C制,胎仔暴露于本品可增加發(fā)生免疫介導紊亂或改變正常免疫應答的風險。 致癌性 本品尚未進行致癌性試驗。 其它毒性 文獻資料顯示,在動物模型中抑制PD-1信號可加重感染和炎癥反應。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PD-1基因敲除小鼠較野生型小鼠存活率明顯下降,同時細菌增殖和炎癥反應增加。PD-1基因敲除小鼠感染淋巴細胞性脈絡叢腦膜炎病毒后存活率下降。
藥代動力學
本品的藥代動力學數(shù)據(jù)來自于三項臨床研究(BGB-A317-001,BGB-A317-102和BGB-A317-203)的798例晚期惡性腫瘤患者的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及128例晚期惡性腫瘤患者的非房室模型藥代動力學分析。上述患者每兩周接受0.5、2、5或l0mg/kg,或每三周接受2或5mg/kg,或每三周接受200mg本品。單次靜脈輸注本品后,在0.5mg/kg至10mg/kg劑量范圍內,藥物暴露量(Cmax和AUC0一14d)隨劑量成比例增加。 吸收 本品采用靜脈輸注方式給藥,因此生物利用迅速且完全。 分布 中國晚期實體瘤患者(n=19)單次靜脈輸注本品200mg后,本品的平均分布容積(土SD)為4.41±1.04L。 基于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本品穩(wěn)態(tài)分布容積(Vss)為5.24L。 消除 中國晚期實體瘤患者(n=20)單次靜脈輸注本品200mg后,本品的平均清除率(土SD)為0.247±0.0918L/天,平均半衰期(土SD)為13.3±2.95天。 基于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本品清除率為0.164L/天,個體間變異為32.2%,終末半衰期約為26天。 特殊人群藥代動力學 兒童與青少年 本品尚無兒童及青少年人群的臨床試驗數(shù)據(jù)。 腎損害 本品尚未開展直接評價腎功能損害對藥代動力學影響的臨床試驗。 基于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輕度或中度腎損害未對本品藥代動力學產生顯著影響。本品在重度腎損害患者中尚無足夠數(shù)據(jù)。 肝損害 本品尚未開展直接評價肝功能損害對藥代動力學影響的臨床試驗。 基于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輕度肝損害未對本品藥代動力學產生顯著影響。本品在中度和重度肝損害患者中尚無足夠數(shù)據(jù)。
貯藏
于2~8°C避光保存和運輸,請勿冷凍。
包裝
1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zhí)行標準
YBS00302021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20190045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企業(yè)名稱:百濟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yè)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蔡倫路780號4樓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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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4008203159,周一至周五9: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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