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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扶0.1g*14粒

規(guī)  格:
0.1g*14粒/盒
廠  家: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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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商品名稱:美扶
通用名稱:伊曲康唑膠囊
英文名稱:ItraconazoleCapsules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內(nèi)容物為類白色或淡黃色丸狀顆粒。

適應癥

伊曲康唑適用于治療以下疾病: 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 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統(tǒng)性真菌感染:系統(tǒng)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系統(tǒng)性或熱帶真菌病。

用法用量

為達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用餐后立即給藥,膠囊必須整個吞服。 適應癥劑量療程 念珠菌性陰道炎200mg每日二次或200mg每日一次1日3日 花斑癬200mg每日一次7日 皮膚癬菌病100mg每日一次15日 高度角化區(qū),如足底部癬、手掌部癬需延長治療15日,100mg/日。 口腔念珠菌病100mg每日一次15日 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愛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會降低,因此劑量可加倍。 真菌性角膜炎200mg每日一次21日甲真菌病200mg每日一次3個月本品從皮膚和甲組織中清除比血漿慢,因此,對皮膚感染來說,停藥后2~4周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對甲真菌病來說在停藥后6~9個月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 系統(tǒng)性真菌?。?(根據(jù)不同感染選擇不同的劑量用法) 適應癥劑量平均療程備注 曲霉病200mg每日一次2~5個月對侵襲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劑量至:200mg每日二次 念珠菌病100至200mg每日一次3周~7個月 非隱球菌性腦膜炎200mg每日一次2個月~1年維持治療(腦膜炎感染患者)每日一次 隱球菌性腦膜炎200mg每日二次2個月~1年 組織胞漿菌病2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8個月 孢子絲菌病100mg每日一次3個月 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一次6個月 著色芽生菌病100至200mg每日一次6個月 芽生菌病1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6個月

不良反應

在已報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應中常見胃腸道不適,如厭食、惡心,腹痛和便秘。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經(jīng)紊亂,頭暈和過敏反應(如瘙癢、紅斑、風團和血管性水腫)。有個例報告出現(xiàn)了外周神經(jīng)病變和Stevens-Johnson綜合癥(重癥多形紅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潛在病理改變并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shù)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膠囊長療程療程(約一個月以上)治療時,可見低血鉀癥、水腫、肝炎和脫發(fā)等癥狀。

禁忌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孕婦禁用。除非用于系統(tǒng)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孕婦禁用(除非用于系統(tǒng)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利弊)。 2.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shù)谋茉写胧?

兒童用藥

因伊曲康唑用于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yōu)于可能出現(xiàn)的危害。

注意事項

1.對持續(xù)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xiàn)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xiàn)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臟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fā)生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時應終止治療。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jiān)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誘酶藥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顯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當與誘酶藥物共同服用時應監(jiān)測本品的血漿濃度。 2.體外研究表明,在血漿蛋白結(jié)合方面,本品與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寧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間無相互作用。 3.已報道當使用本品超過推薦劑量時,與環(huán)孢菌素A、阿司咪唑和特非那丁有相互作用。這些藥物若與本品同服時,應減少劑量。 4.已報道本品與華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這些藥物若與本品同服時,應減少劑量。 5.尚未觀察到本品與AZT(齊多夫定)間的相互作用。 6.尚未觀察到本品對炔雌醇和炔諾酮代謝的誘導效應。

藥物過量

一旦發(fā)生,應采取支持療法,包括洗胃。本品不能經(jīng)過血液透析清除,無特殊的解毒藥。

貯藏

密封,在陰涼、干燥處保存。

有效期

24個月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24

生產(chǎn)企業(yè)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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