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要頻繁換藥 抗抑郁藥的起效時間通常在2~4周,因此選擇一種藥物治療后,至少使用4周以上再判定是否有效。如果經過足夠治療劑量、足夠療程而抑郁癥狀仍然未得到緩解(一般出現的比例約為30%),則應考慮換藥。換藥應注意選擇作用機制不同、藥物結構不同類型的抗抑郁劑,否則很可能又出現耐藥。如某些患者經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治療無效,可以考慮文拉法辛、曲唑酮、米氮平等新型抗抑郁藥物或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嗎氯貝胺等。
●聯(lián)合治療 經過兩種以上作用機制的藥物足療程治療仍然無效的難治性抑郁癥,及對抗抑郁劑產生快速藥物抵抗反應的病人,可以嘗試聯(lián)合用藥,包括兩種抗抑郁藥合用、抗抑郁藥與情感穩(wěn)定劑(如鋰鹽)合用、抗抑郁藥與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合用。
●電休克療法 對于癥狀特別嚴重的難治性抑郁癥患者,尤其是有嚴重自殺觀念和有過自殺行為的患者還可以接受電休克治療。
●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也是抑郁癥治療的有效方法,它通過治療改變抑郁癥患者非理性的信念,使患者能客觀對待自己,從而達到治療抑郁癥的目的。研究資料還顯示心理治療合并抗抑郁藥治療能夠提高抗抑郁藥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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